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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0-03-02 11:55:5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位于榆社县新建南路 100 号,是以生产特种涂料为主的私营企业。
该项目2019年8月5日取得了环评批复;2019年8月10日开工建设;项目于2019年9月进行了阶段性竣工公示;2019年11月进行了生产的调试并投入运营,并于11月进行了阶段性调试公示,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。
本次阶段性竣工验收内容为:新增一套 70000m3/h 有*机废气处理装置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、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晋环许可函[2018]39号)要求,2019年11月25日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组织验收监测单位、应邀2位环*保专*家组成验收工作组,在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召开了“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”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我公司通过网站向社*会各界进行公示,欢迎社*会各界有关单位、专*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、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。
一、项目概况
    项目名称: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
建设地点:榆社县新建南路 100 号
建设规模:年产30000吨特种涂料
建设性质:技改 
二、环*保设施验收结论
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*保手续齐*全,阶段性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制度,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,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;根据监测单位对各污染源的实测结果,该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*家和地方相关标准,满*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;污染物排放量满*足总量指标。本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*治污染、防*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;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重大生态破坏。
验收组经讨论认为: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环*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满*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,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远新
联系电话:13935106756
联系地址: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示期限:20个工作日(2019年 2月26日至2020年3月24日)

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
2020年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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